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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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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7019 债券简称:国城转债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关于核准国城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85,000.00万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74号”文同意, 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国城转债”,债券代码“12701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国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1年6 月30日起由21.07元/股调整为21.06元/股。 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663,867股股份予以注销。 由于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 司总股本由1,137,299,314股减少至1,117,635,447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国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1.06元/股调整为21.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11月17日起生效。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国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7 月31日起由21.23元/股调整为21.20元/股。 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国城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国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国城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1.20元/股向下修正为12.6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 日起生效。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国城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 年7月26日起由12.60元/股调整为12.58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可转债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11月7日、11月10日、11月11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 情况说明如下: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 关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 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事项。 元/张,转股价值为182.909元,转股溢价率为3.88%。 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月10日、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60%。 为100元/张,转股价值为182.909元,转股溢价率为3.88%;近期公司可转债价格 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国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一定的赎回风险。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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